根据济南市教育局招生工作精神及莱芜区教体局统一部署,结合幼儿园实际,制定本招生公告,具体安排如下:
一、招生原则
坚持“相对就近,严限年龄”的原则,按照可提供的学位数,组织招收适龄幼儿入园。
二、招生计划
小班幼儿210名。
三、招生对象
本次招收出生日期在2018年9月1日(含)至2019年8月31日(含)之间的幼儿。
四、招生方式
2022年秋季招生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核、入户调查的方式。
五、招生范围和要求
由于莱芜实验幼儿园周边幼儿园相对集中,基本能保证区域内适龄幼儿入园。幼儿园首先招幼儿园就近社区内的适龄幼儿,招生范围是银河大街以南,龙潭东大街以北,凤凰北路以东,怡和缘和玉龙湾(孝义楼村)以西(含怡和缘和孝义楼村);二是招生范围外相对较近的其他适龄幼儿。
本次网上报名将分两批次进行。第一批次报名仅限招生范围内适龄幼儿。第二批次报名为招生范围外相对较近的其他适龄幼儿。
六、招生流程
(一)发布招生公告
2022年6月22日--6月27日,在济南市莱芜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及济南市莱芜实验幼儿园网站、幼儿园门口位置发布招生公告。
(二)网上信息采集
1.网上信息采集时间
第一批次信息采集时间:2022年6月28日8:30—6月30日17:30,招收幼儿170名,额满为止。
第二批次信息采集时间:2022年7月5日8:30—7月6日17:30,招收幼儿40名,额满为止。
2.报名数据平台
(1)报名数据平台网址:http://124.128.226.251:8081/jnbm,请家长提前在官网下载谷歌Chrome、火狐Firefox浏览器,并及时登录数据平台熟悉报名操作流程。
(2)报名平台进入方式:
第一步:登录济南市学前、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http://124.128.226.251:8081/jnbm),家长首先阅读《济南市学前、义务教育招生平台家长告知书》,阅读完毕后点击“我已阅读告知书并承诺所填写的报名信息真实有效。”并点击同意进入平台。
第二步:进入平台后点击“服务办理:学前教育服务办理入口”,选择“莱芜区”,进入“莱芜区幼儿园信息采集平台”。
第三步:家长点击“服务办理:幼儿园信息采集服务入口”,选择“市实验”,点击“济南市莱芜实验幼儿园”。
第四步:进入学校首页点击“2022年学前教育信息采集服务办理(济南市莱芜实验幼儿园)信息采集入口”,点击“信息采集”按钮进行信息采集。
3.报名需提供的证件(见附件)
(三)网上信息审核
第一批次审核时间:2022年7月1日—7月4日;
第二批次审核时间:2022年7月7日—7月10日。
本次报名信息将通过大数据平台进行审核,如有信息不实,一经发现视为无效报名。为保障幼儿园正常工作秩序,请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条件进行报名,不以报名的先后顺序为录取条件。
(四)网上查询
第一批次信息采集后报名结果查询时间:
2022年7月5日;
第二批次信息采集后报名结果查询时间:
2022年7月11日。
请家长在数据平台中凭幼儿身份证号和注册密码登录查询是否通过初审。
(五)现场核验
接到电话通知的家长在规定时间携带户口簿、房产证等证件来园核验相关资料。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园审核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园资格。请家长在网上报名时正确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电话畅通,联系不到视为自动放弃入园资格。现场审核后被录取的幼儿办理相关入园手续。
七、报名要求
1.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现役军人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幼儿园审核通过,按照相关招生文件要求,本着就近入园的原则可优先报名。对于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协调办理入园手续。
2.因个人原因未能及时关注招生信息报名,幼儿园概不负责。
3.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现场核验时要求仅限一位家长分批错时携带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绿色通行码及幼儿报名材料到幼儿园进行现场资料审核。
4.现场审核后,幼儿园需抽查部分报名幼儿进行入户走访,确认报名信息是否属实,敬请家长理解和配合。
5.如有疑问,请拨打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0531-75613366。
工作日上午8:00—11:00,下午14:30—16:00。
6.家长在数据平台中填写时如有技术问题请您联系平台技术人员,电话:0531-86030479。
济南市莱芜实验幼儿园
2022年6月22日
附件:
济南市莱芜实验幼儿园报名证件说明
一、上传图片要求
格式jpg、jpeg、png;图片大小:单次上传图片大小不超过2MB。
二、证件说明
(一)三一致(大产权房)
包括“三一致”(户籍、大产权房产与居住地址一致)或“两一致”(大产权房产与居住地址一致)。
1.户口簿:索引页和儿童独立页。
2.“三一致”房产证明
(1)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由国土局盖章及证书编号页、印有“权利人”、“坐落位置”等信息的关键页。
(2)购房交款发票:请家长务必上传。
3.实际居住证明:交纳连续三个月以上的物业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等任何一项单据。
4.《山东省儿童预防接种证》:幼儿姓名页、所有接种记录页。
5.《出生医学证明》。
(二)小产权房(含村居住户)
1.户口簿:索引页和儿童独立页。
2.小产权房产证明
(1)父母的购房正式合同:标有甲乙双方名称、标有付款额、房屋地址、标有双方签章等关键页;个人交易行为不予承认。
(2)购房票据:请家长务必上传。
3.居住证明
(1)小产权房:交纳三个月以上的物业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等任何一项单据。
(2)村居住户:没有房产证件的需提供村委居住证明,写明幼儿与监护人的关系及详细的居住地址。
4.《山东省儿童预防接种证》:幼儿姓名页、所有接种记录页。
5.《出生医学证明》。
(三)三代:祖孙三代同住,房产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名下,父母无房产
1.户口簿
(1)祖孙三代在一个户口本上:上传索引页和儿童独立页。
(2)祖孙三代不在一个户口本上:上传祖父母户口本索引页、幼儿户口本索引页和儿童独立页。
2.三代房产证明
(1)大产权房: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由国土局盖章及证书编号页、印有“权利人”、“坐落位置”等信息的关键页。
(2)小产权房:祖父母的购房正式合同:标有甲乙双方名称、标有付款额、房屋地址、标有双方签章等关键页;个人交易行为不予承认。
(3)购房票据。
3.实际居住证明:交纳连续三个月以上的物业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等任何一项单据。
4.父母《无房证明》:由房管部门出具。
5.《山东省儿童预防接种证》:幼儿姓名页、所有接种记录页;
6.《出生医学证明》。